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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2019年起中国省级地区GDP由国家统一核算统一发布

发布时间: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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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隆金业10月30日讯--中国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表示,201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总值核算由现行的省级统计机构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和省级统计机构共同开展的统一核算;利用地区与国家相衔接的基础资料,以确保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

针对《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国家统计局网站周一刊登的答记者问称,核算机制方面,改革后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各省区、市统计局制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规范统一核算工作流程,进行统一核算。统计系统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所需的有关分地区统计资料、财务资料、财政收支和决算资料等。核算结果统一发布。

李晓超称,“从时间上看,利用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2019年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正式实施改革前,国家统计局将围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目标,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主。

他表示,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有利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衔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质量,并科学研判经济运行形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宏观调控政策。

市级、县级生产总值核算改革方案由上一级统计机构参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今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

(来源:旭隆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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